Stockholm Syndrome
昨天一见如故bbs(https://yjrg.net)的square版转载了这样一篇介绍“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帖子。简单地说来:错误百出。稍稍更正了一些,原文附在后面。
参考资料
英文wiki百科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词条
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ckholm_syndrome
英文wiki百科对Norrmalmstorg robbery的描述
http://en.wikipedia.org/wiki/Norrmalmstorg_robbery
我写的更正:
对这起银行抢劫案前因后果的叙述简直错误百出,不知道是谁写的,一点专业精神都没有。
Olsson首先进入银行抢劫,在与警方对峙的过程中提出要求,包括若干瑞典克朗(具体数额记不清了)、子弹、防毒面具等其他物品,并要求他的朋友Olofsson从外面带进银行来。也就是说 Olofsson本来与这件抢劫案没有关系,他是应警方的要求带着相应物品进入劫持现场的。而且事件解决后,Olofsson的确被判处无罪。
事件的解决不是歹徒放弃,而是警方在银行大厅的棚顶凿开了一个缺口,灌入催眠气体,人质和绑匪失去抵抗能力,从而“和平”解决。这是作者犯下的第二个错误。其中绑匪Olsson并非对人质那么友好的,从现场拍摄的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镜头:每个人质都被反绑双手靠墙半蹲着,脖子上系着一个绳结,另一端系在高处,绳结的长度足够保持人质正常呼吸,而一旦警方发动毒气攻击的话,人质失去意识会将头垂下,这时绳结会拉紧,人质会窒息而亡。
第三个错误是,人质并非“协助”绑匪,而是在当时特殊的情况下,暂时站在绑匪一边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态度和概念,绝非作者“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这种不多调查和思考就写下的话所表达的意思。当时的情况是,警察不敢冲进来,和警方形成僵持:一方面只要警察不敢冲进来,绑匪Olsson的确对人质比较友好和柔和,人质的生命是安全的;另一方面人质对警察所持的强硬态度非常不满,他们批评警察和政府总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而一旦他们采取暴力行动,Olsson也许就会对人质采取过激举动了。换句话说,在这个事件中人质是没有谈判的筹码的,而且本应该作为他们保护者的警察和政府行动不力,将人质推入更危险的境地。他们唯一仅仅剩下的选择就是支持绑匪Olsson的行动并积极配合。明显的例证是在绑架案的第三天,人质其中一名叫做Elisabeth的女性打电话给瑞典第一首相Olof Palme,对警方和政府的强硬态度、和对人质声明的漠视态度表现出强烈不满。
第四个错误是,Olsson被判了10年刑,而且在服刑期间的确受到了无数女性崇拜者的求爱信,并且的确和其中的一位结婚了。但并不是这位作者胡说八道的那样和人质中的一位Christian结婚,而是其他普通求爱女性中的一位。真不知道这位作者从哪里得到的情报。
值得一提的是,在审判辩护程序中,Olofsson宣称自己是应警方的请求进入抢劫现场的,他在其中主要工作是稳定人质和劫匪的情绪,并尽可能促成事件和平解决。他最终被判无罪释放,而且即便在抢劫事件结束之后,Oloffson和人质之一Elisabeth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两家人经常会互相串门。
这种就知道胡乱写报道的作者,真是一点调查和求真的精神都没有。
某不知名者所写的原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
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Olsson与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
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经验。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第一,受俘者必须真正感受到绑匪威胁到自己的存活。其次,遭挟持的过程中,被绑的人必须辨认出绑匪可能施与的一些小恩惠的举动。再者,除了绑匪的看法之外,受俘者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最后是,受俘者必须相信,逃离是不可能的事情。
先说一个比较长的案例:1977年5月19日,27岁的卡罗离开位于奥勒冈州尤金市的家乡,起程去探访一位住在北加利福尼亚州的朋友。北加利福尼亚州距离奥勒冈州大约有644公里的路程,路上她搭了个便车,车上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卡门龙,妻子叫珍尼斯。半途中,她突然被勒令举起双手,蒙上眼睛,卡罗被带到了一个屋子的地窖里。
卡罗清楚记得卡门龙把她身上的衣服脱去,一条鞭子抽打在她的身上。以后每天,卡罗先被毒打一顿,然后吊在门檐上,脚尖仅仅踮到一点点地面。卡罗刚开始还拼命挣扎,卡罗最初的一段时间完全生活在黑暗之中,卡门龙特意用金属做了一个双层头罩和像棺材一样的箱子,她在里面不能吃、喝、听、看。
卡门龙是一个虐待狂,他崇拜古代的奴隶社会,长期沉迷于带有暴力倾向的色情文学,他把卡罗当成自己的俘虏,而自己就是奴隶主。从卡罗的身上,他得到了征服感和占有感的满足。
在这个小镇,卡门龙夫妇看起来是极为平凡和不起眼的邻居,他们和平常人一样,白天去上班、购物,晚上回家睡觉。卡门龙在当地的一家木材加工厂工作,他们的邻居评价这是很爱安静的三口之家。但是从来没有人了解这一家子的背景。在邻居的眼里,卡门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他不善和人交友,只喜欢默默一个人干活。卡门龙几年前毕业于当地的一所高中,然后在1973年遇上了当时只有15岁的珍尼斯。珍尼斯患有轻度癫痫病,卡门龙就是看上了她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优点。卡门龙认为,只要有男人肯要珍尼斯,珍尼斯一定会为这个男人付出任何代价。
卡门龙疯起来的时候会把卡罗的头按在水里,直至几乎窒息,或者接通电线,或者用手扼她的脖子。而鞭打是每天的家常便饭,有时卡门龙还拍下卡罗的照片,然后在家里冲洗。每当卡门龙折磨卡罗的时候,他就会变得异常兴奋。
卡门龙还想出了千奇百怪的主意来实施自己的虐待欲,包括在地下杂志上剪下一份据称是出售灵魂的契约,强迫卡罗签下。他还在卡罗的阴唇上穿了一个洞,说这是他们的“结婚戒指”,并说希望有一天可以和她生孩子。
当确定卡罗不会试图逃跑时,卡门龙决定要和卡罗结婚。自此,卡罗有了更多的自由,她可以每天去洗澡、干家务活,甚至允许她出外慢跑,而卡罗每次总是会回来。一些邻居也开始看到了卡罗,他们都以为她是这家的保姆。
1980年,卡罗甚至可以到外面打工。实际上,已被绑架了三年的卡罗这时有许多机会可以逃跑,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
卡罗被囚禁了7年,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突然良心发现,加上嫉妒卡罗的“得宠”,帮助她逃离了这个地狱。
难以置信的是,卡罗在回到自己的家以后,还一直打电话给卡门龙,他哭着企求她回来,而卡罗向他保证决不起诉他。
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离开了卡门龙,找到了一个心理医生,他们聊了将近2个小时,珍尼斯把故事全部说了出来,心理医生报了警。
1984年11月,卡门龙被正式逮捕。
在法庭上,主控官描述了卡门龙最喜爱的一部电影,片中讲述了一个虐待狂绑架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并把她变成一个顺从的性奴。这个女孩最终变得忠心耿耿,甚至为她的“主人”牺牲了生命。主控官试图以这种戏剧化的形象,向陪审团证明卡门龙如何深受这部电影的影响,而卡罗也和片中的女孩一样,被卡门龙完完全全洗了脑而丧失了个人的意志。此外,压在卡罗身上的是一种无形的恐惧和枷锁,因为害怕报复,所以她一直不敢逃走。
一项关于女性参与性虐待案件的研究中,他们通过访问了20多个女同谋犯(包括卡罗和珍尼斯)和分析她们的心理特征,指出男性患有幻想症和虐待症,通常很容易影响他身边的女性,而使她们也逐渐参与其中。当女性参与作案后,她们对男人的依赖就会越来越强,而自我的独立性就越来越低。如果感到自己被疏远,她们就会变得不可忍受。
这就是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种病常常发生在一些被绑架受害者、被虐待的妻子、被囚禁的犯人身上,他们会逐渐适应于被虐待和被囚禁。研究者把这种现象称为“精神冬眠”,受害者以自我麻木和服从的方式保护自己免受更大伤害,这种麻木和服从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愿意为主人卖命或掉进“爱河”。
平时很多人初次了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应该是从港剧《谈判专家》,里面提到心理学上的“斯德哥尔摩现象”。剧中,被大智绑架的那些同事,他们都是出于公司领导盘剥及欺压员工的事实才会对绑架者大智产生同情和帮助的,而不是所谓的产生了“
斯德哥尔摩现象”,难道人质和绑架者产生正面感情就是“斯德哥尔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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