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零《中国方术考》 笔记 5
第四章 早期卜筮的新发现
商、周两代卜筮流行。战国、秦汉时随着日者之术的兴盛,式占更加重要了。此外汉以来卜、筮渐渐分化独立为两个门类,不再像前代般相袭而用。卜法渐衰的原因不明,筮占日盛的原因则较为明显:(1)汉代重象数之学,易占得以顺应大趋势;(2)《周易》为儒家六艺经典之一,随着儒家在汉朝的强势而扩大影响。
古代卜筮之书大多已亡佚,现存者又多成书较晚,对早期卜筮的了解主要来自对出土材料的研究。
一、商周甲骨和早期卜法
二十世纪早期考古学三大发现:商代甲骨、西域汉简和敦煌文书。
1、早于商代已经有甲骨了。总的发展趋势是:(1)从单用卜骨到龟、骨并用;(2)从无钻凿到有钻和钻凿并用;(3)从无文字到有文字。
进而我们可以看到商代甲骨的真正特色:(1)发展出龟卜且用龟渐多于用骨;(2)发展出规范化的钻凿形态;(3)发展出系统的占卜记录,即甲骨刻辞。
周朝的甲骨,主要在50年代以来陆续有发掘出土,目前数量较多的主要是西周。
出土材料表明,直到战国时代,卜、筮一直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商朝和两周时龟卜一直很发达。
2、汉朝时,古代龟卜由盛而衰。
汉唐可见所载的龟卜之书大多已亡佚,少数能参考的文献有:(1)《周礼.春官》中的《大卜》、《卜师》、《龟人》、《(从草从垂)氏》、《占人》五篇和其他儒经子集中的片断;(2)《史记.龟策列传》所载褚少孙“之大卜官,问掌故文学长老习事者”所了解到的西汉卜法。
3、早期卜法研究
(一)、卜龟的选取(取龟)
(1)《龟人》有“六龟”,为“灵”(天龟,玄色,行时头仰,用于祭天)、“绎”(地龟,黄色,行时头低,用于祭地)、“果”(东龟,青色,行时甲前掩,春用)、“雷”(西龟,白色,行时头朝左,秋用)、“猎”(南龟,赤色,行时甲后掩,夏用)、“若”(北龟,黑色,行时头朝右,冬用)。
(2)《尔雅.释鱼》与(1)所述略同,名有异,绎作谢、果作诸果、猎作诸猎、雷作不类、若作不若。此外另有一套龟名,共十种,为神龟、灵龟、摄龟、宝龟、文龟、筮龟、山龟、泽龟、水龟、火龟。
(3)《龟策列传》有“八名龟”:北斗龟、南辰龟、五星龟、八风龟、二十八宿龟、日月龟、九州龟、玉龟。
(4)《唐六典》卷十四有两套龟名,一为九龟:石龟、泉龟、蔡龟、江龟、洛龟、海龟、河龟、淮龟、旱龟。一为五色龟:青灵(春用)、赤灵(夏用)、白灵(秋用)、黑灵(冬用)、黄灵(四季之月用)。
经鉴定,商代所用的卜龟主要有四种,分别是花龟(Ocadia sinesis)、金龟(Geoclemys reevsii)、水龟(Clemmys mutics)、亚洲大陆龟(Testudo mutics)。
(二)、杀龟取甲(衅龟)
多于岁首杀龟,杀龟前要选择时日和卜问采用何种祭牲。百姓杀龟以为不祥。
(三)、修治龟甲(属攻龟)
商代的甲骨在占卜前均经过修治。
(四)、钻凿(亦属攻龟)
在修治好的甲骨的背面钻孔开槽,以供施火占卜。钻是直接施火之孔,凿则是钻旁或钻中所开之槽。
(五)、灼兆(作龟)
施火于钻凿,令龟骨的正面呈兆,钻凿的配合在于控制兆纹的走向。猜测可能的兆象,一种是按求卜之事排列吉凶之事,一种是按兆象排列举事宜忌。术语分两类,兆干和兆枝。
兆干的上中下三段分称首、身、足:首,上露称见,向内倾斜称(从人从免),向外倾斜称仰。身,正直称正,弯曲称折,长称长大,短称挫折。足,下露称发(或作,或诈),下延称开,上收称(从月从今)(与开相反,是敛的意思)。
兆枝的内外分称内(或中)、外。短称有内无外,平称内外相应,一头高一头低称内高外下或外高内下,两头翘或两头垂称内自桥,外自垂或内自垂,外自桥。
其他,诸如“呈兆”似乎主要与兆干有关,“横吉”或“横吉安”似乎主要与兆枝有关。
(六)、刻辞。可分为六类:(1)兆辞,记卜兆吉凶及其先后次第;(2)署辞,记贡龟来源、数量和置用之所等;(3)前辞,记占卜时间和贞人名,贞为卜问、定夺之义;(4)命辞,也称贞辞,即贞人告龟之辞,包括各种问题,是卜辞的主体;(5)占辞,对照卜书所作的吉凶判断;(6)验辞,追记占辞的校验。
(七)、卜龟的入档(藏龟)
二、“奇字”之谜:中国古代的数字卦
中国古代的筮占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数占,它是以一定数量的蓍草作算筹,按特殊方法排列(揲蓍),将所得余数易为卦爻(布卦),用来占断吉凶。其出现晚于骨卜,与龟卜约略同时,均从商代起已经存在,肯定早于《周易》。
“奇字”的破译。《周易》的易卦本来源于一种用十进制数表示的数字卦,不但原来未用横画断连表示的阴阳二爻,而且就连这种阴阳二爻最初也用数字来表示。
奇字最早在北宋重合元年(1118年)湖北孝感出土,名为“安州六器”,其中有一件中鼎,鼎上既有特殊符号。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对这些符号作了重新考证。70年代末终于产生重大突破,认识到这是种特殊的数字卦。
认识:(1)中国早期易筮,从商、西周到春秋战国,一直是以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个数字来表示的(古人不用二、三、四,是因为二、三、四皆积横画为之,竖写则与一重复无别。卦画所略去的二、三、四将二、四归六,三归一)。它们可被认为代表着十进制的数位组合(十是下位进一)。(2)用一、八表示的卦爻,即今本《周易》卦爻的前身,只是到了西汉初年才逐渐星辰个。(3)估计早期筮法的蓍数和分?程序应该与后世有不小的差异。似乎可以解释传言《周易》之前仍有夏朝的《连山》和商朝的《归藏》等易书。
中国早期筮法与算法的关系。(1)用数基本一致。筮法中的一至四为一类,积横画为之,与算筹表示的第一类形式相同;五至八为一类,以二画交午或分合为之,应亦本之布筹,五与七相似,六与八相似;九为一类,《说文》以为九有“究竟”之意,是表示“数之极”;“十”为一类,变横画之一为竖画之一。(2)算法也模仿筮法,在工具和操作上有相似之处。(3)古代凡举大事,照例都要占卜,这些“占”都与“算”有密切联系。
所以从根本上讲,要了解古代易学,要抓住两点,一是数,即卦如何由数变成,这是筮法的关键;二是象,即上述由数变成的卦,作为占断依据,只有象征意义,后面有特定的理解和解释系统。只是两方面线索皆已失传。
三、楚占卜竹简
50年代至今陆续发现了13批,过去发表了仅4批,均为50年代出土的,数量少保存也较差(1954年湖南长沙五里碑、仰天湖、杨家湾,1957-1958年河南信阳长台关)。60年代以来出土的楚简发表的只有包山楚简(1965、1973、1978年湖北江陵望山、藤店和天星观出土四批,1980年河南临澧九里,1981年湖北江陵九店,1984年湖南常德,1986年湖南荆门包山,1987年湖南慈利石板村)。
包山楚简:1987年湖北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墓主邵(从它从力),官居楚国左尹,时在战国中期之末。包山楚简主要可分为三类,一为文书、户籍登记和狱讼案例,二为卜筮祭祷记录,三为遣册,死者下葬的随葬品清单。本文着重探讨第二类。
(一)、内容与格式
内容略。格式:楚简占卜之辞有两种,一种是记年月日,较详细,是对某事的第一次占卜,一种不记年月日,直接以“某某习之”开头,较略,是对某事的第二次占卜,因而不记日期而承上省略。我们称前者为“初占”,后者为“习占”。
1、初占:简文通常都包括前后两句,第一次占卜主要是卜躬身或病瘳,并总是用“以其故夺之”为结语,以引出后面的“夺”。第二次占卜就是问“夺”,所谓“夺”又分“祠”和“禳”两部分,祠是祭祷,馈享神祖,以其致福,“禳”是解除妖祥之害,两者都是用以除病。第一次占卜分为前辞、命辞、占辞三部分,第二次占卜分命辞和占辞两部分。
2、习占:第一次分前辞和命辞两部分,第二次分命辞和占辞两部分。
(二)、术语考证(卜瘳部分)
甲、岁名。以事记年。岁名皆后来清抄时所加。
乙、月名。除了七、八、九、十四个月,楚皆有本国特有的月名。
春:冬夕(正月)、屈夕(二月)、远夕(三月)
夏:邢夷(四月)、夏夷(五月)、享月(六月)
秋:夏(从亦从示),(八月,亦作“秋二月”),九月(亦作“秋三月”)
冬:十月,爨月(十一月),献马(十二月)
丙、占卜周期。往往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丁、占卜工具和占卜方式。古代占卜,用龟曰卜,用策(或蓍)曰筮。该简文中,一般地说,记有爻卦的是策,不记有爻卦的是龟。简文中所见真人可以分为两组,卜人和筮人。
戊、吉凶占验。(1)卜瘳命辞总是由“贞”字引起;(2)“贞”字以下的命辞是待决之事。
己、病情。
(三)术语考证(卜夺部分)
甲、三种祷辞:翌祷、与祷、赛祷。
乙、祷辞对象。
A、神祗
(1)太(“蚀太”等)。位列于众神之首,应即太一。
(2)司命。《史记.天官书》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楚辞.九歌》中有大司命和少司命,分为二神。
(3)司(从衣从骨)(楚文中的祸字,祸在古文中可读为过)。与司命有关,即前者为大司命,后者为少司命。
(4)后土,原作“侯土”,司地之神。
(5)社,即社主,也是地神。
(6)地主,分为宫地主(司宅地之神)和野地主。
(7)宫后土。也应是司宅地之神。
(8)大水、大川。
(9)五山。应指五大名山,具体不详。
(10)(从夕从土)山。疑似五山之一。
(11)高丘、下丘。“丘”字原从原从土,盖指高丘和矮丘。
(12)宫。宫室、住宅。
(13)行,指道路。
(14)大门。古书“五祀”曰户、中霤、门、行(如见《礼记.月令》),以配五行。
(15)南方。属四方之神。
(16)二天子。似属地祗。
(B)、祖考及其亲属(死者)
丙、祭物
(A)祭牲
(1)牛。多为(从音从戈)牛,(只有一简为“直牛”),整理者读为“特牛”,以为一牛。
(2)豢。简文称犬为豢,分“(从音从戈)豢”和“全豢”。
(3)腊。分“(从音从戈)腊”、“全腊”和“肥腊”。
(4)(从豕从开)。三岁豕。分肥(从豕从开)和(从音从戈)(从豕从开)。(从豕从开)字原从豕从干。
(5)豭。公豕,原从豕从古。
(6)牂。牝羊。一说三岁牝羊。
(7)(从羊从殳)。黑色公羊。原从羊从古。
(8)(从羊从膚)。可能也是黑羊。古书常以膚为卢,并假“卢”为“(从玄从旅)”。说文:“(从玄从旅),黑色也”。
(9)白犬。主要用于祭宫室、门、行。
(10)、牺马。用以祭大水。
(B)其他
(1)酒食。酒字原作酉。
(2)俎豆。俎字原从(从虍从且)从又,豆字原从木旁。
(3)服玉。以环、(从王从丑)计。服字原作备。
(4)冠带、衣裳。衣裳以“称”计。“带”字原从糸旁。
丁、表示祷祠效果的词
既祷,祷祠完成。既城(成),神祖歆享其祀。
戊、穰除
(1)人害。害字原本从心从禹。
(2)盟诅。本指誓告于神,诅其不信者,见《周礼.春官.诅祝》和《周礼.秋官.司盟》。这里指由诅咒造成的不祥。盟字原从示从明,诅字原从示从(从虍从且)。
(3)不辜。无辜而死的冤魂。辜字原从歹从古。
(4)殇。古书所说殇,或为“夭死”,也称“不壮死”(《礼仪.丧服》:“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或为“兵死”,如《楚辞.九歌》中有“国殇”,即属为国捐躯战死沙场者。
(5)兵死,即战死者。
(6)山水与没人。淹死的人。前者浮于水上,后者沉入水底。没字原从水从勿。
(7)岁。太岁。
(8)日月。
(9)渐木立。不详。
(四)楚辞卜简的研究价值
1、多在战国中期末,但与远古占卜保有较多一致性,因而有研究价值。
2、占卜属数术之学。数术是古人以为可以通天地鬼神的技术,包括三类内容,一位与天文历算有关的占卜(如星占、式占),一为假动物之灵为媒介的占卜(如龟甲、筮占),一是属于驱邪巫术,如厌劾、祈禳。楚占卜辞主要是第二类,兼涉一、三。
3、楚占卜简与早期占卜记录的关系
(1)东周甲骨的代表;(2)破译商周数字卦后,对早期占卜中的“筮”有了新的认识。楚占卜简填补了商周和西汉两段时期之间的空白,表明数字卦由一、五、六、七、八、九6个数字表示,至于用一、八阴阳爻加以简化则是很晚之后的事情了。(3)楚占卜简的格式也与上周卜辞有诸多相似。(4)也对理解《史记.封禅书》和《楚辞》等内容有帮助。价值不止于占卜。
四、马王堆帛书和双古堆汉简中的两种《周易》
已有用一、八二数表示的阴阳爻,可与今本《周易》作比较。除了经文与今文本互有异同外,最大特异之处在卦序。
中国古代易学一直有儒门易和数术易两种,马王堆帛书《周易》代表前者,双古堆汉简《周易》代表后者,均为研究汉代易学的宝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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